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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5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10 16:42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黄春燕委员:

您好!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52号提案《建议尽快落实县市的政策兑现工作》收悉。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关心,我们经过学习研究,并与各相关县市进行沟通交流,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结合各地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印发《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嘉政办〔201936号),围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安全发展四个方面,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品牌创建、扶优扶强等六项行动,帮助解决餐饮行业人才、品牌、标准化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和难点。按照《计划》工作要求,我局与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于2019年12月开展了“嘉兴市餐饮业特色名店”等四项荣誉评比,并进行表彰。其中根据《计划》要求,应对获得“嘉兴市十佳厨师”、“嘉兴市餐饮业十佳服务员”获得者所在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本级6位“十佳厨师”、5位“十佳服务员”奖励资金已从市级服务业资金中支出,涉及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四地共9位厨师和服务员奖励资金并未落实。

我局与四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桐乡市人民政府已对涉及的3位厨师、2位服务员奖励资金进行了落实,由桐乡市商务局进行拨付,并在2021年5月完成。海盐县拟通过资金联审会议的方式进行商议并统筹安排,目前正现在推进相关工作。平湖市正在研究落实政策相关办法。

嘉善县出台了《嘉善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餐饮业(含非星级酒店)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餐饮行业政策,并对“佳膳十碗”培育相关主体进行奖励,如被命名为“佳膳十碗”放心消费点的旅游企业给予0.8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县级、市级、省级美食体验(示范)店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等。对于嘉政办〔201936号文件所涉及的奖励项目,目前尚无配套政策,嘉善县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此项工作落实。

自2019年以来,我局一直致力于推动全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出台餐饮行业发展政策,开展餐饮行业品牌培育,推进餐饮行业标准建设。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推进餐饮行业政策修订完善。根据《计划》三年执行情况,结合协会、企业和各地政府意见,修订出台新的餐饮行业政策,更加全面、更加实在、更加有效地解决餐饮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强化政策配套,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支持餐饮行业品牌建设。持续推进“百县千碗·嘉肴百碗”品牌培育,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参加嘉兴餐饮品牌展示等活动,打响嘉兴餐饮品牌。鼓励各餐饮企业向夜间经济发展,培育一批夜间餐饮示范店。

三是促进餐饮行业标准建设。协同文明办、市场监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持续研究制定餐饮行业标准,鼓励餐饮行业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推动更好更快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嘉兴市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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