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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贸促会助力企业追回百万货款损失

时间:2023-11-23 11:11 来源:贸促会法律部 浏览次数:

近日,嘉兴市贸促会调解中心通过调解,成功帮助桐乡一外贸企业解决一起由无单放货引起的货款纠纷,为企业追回货款210万元人民币。

该桐乡公司从事纺织品出口业务,2022年5月到9月,其韩国客户向其采购三批布料,总货值为351450.21美金。桐乡公司于7月至12月按约定出运全部货物,但是货代违规操作无单放货,韩国公司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提走该三批货物,共计尾款达333865美金。桐乡公司多次沟通催讨未果,陷入钱货两空的境地,遂于2023年5月向嘉兴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嘉兴调解中心受理申请后,认真梳理了证据材料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韩国公司发出敦促履约函。同时嘉兴调解中心通过各种渠道获悉,该韩国公司在浙江地区的多家供应商都遇到了此类情况,遂立即与省商法中心取得联系,结合省内其他地区遭遇到类似案情,通过驻外联络处,了解到该韩国公司已经处在破产边缘,货款追回的希望渺茫,遂建议桐乡公司把重点放在追究货代公司无单放货的责任上。在嘉兴调解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经过几轮电话沟通和当面谈判,货代公司同意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但是提出要求在赔偿金额上能适当给予一定折扣。桐乡公司出于尽快收回货款减少损失考虑,同意给予15%左右的折扣,最终双方于2023年8月初签订分期赔偿协议。截至目前桐乡公司已经如期收到全部赔偿款30万美金。桐乡公司负责人先后送来感谢信和锦旗,向嘉兴调解中心表达了感谢:“这家货代无单放货,遭受损失的企业非常多,金额巨大,多亏你们的及时介入,我们是涉案企业中最先最快拿到赔偿款的,真的是非常感谢。”国际贸易中,无法收回货款是外贸企业经常面临的风险,本案虽然源于韩国公司濒临破产拖欠货款,但货代公司无单放货的行为却是直接导致嘉兴公司钱货两空的“罪魁祸首”。无单放货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已没有争议,但是在不少地区,基于其现实考虑,仍被视为合法行为。在此,提醒外贸企业规避无单放货风险:

一、谨慎接受允许无单放货国家的订单。关注商务部、中信保,FOB论坛等网站,看其是否对订单区的国家作出允许无单放货的提醒以及其提出的建议。

二、基于可能遭遇无单放货风险情况的考虑,外贸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签订CIF或CFR条款,避免外商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不能接受未经备案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货代企业或境外货代代表处安排运输。

三、不要轻易接受货代提单,尤其是外商指定的境外货代提单。一旦指定的境外货代与收货人串通一气无单放货,就会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四、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及时向当地贸促会求助。

嘉兴调解中心是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海事等争议的常设调解机构,自成立以来,积极为企业遇到的涉外法律问题和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应对方案,通过国际商事调解、敦促履约等方式帮助企业用经济快捷有效的方式化解各类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咨询电话:0573-82074509、82829912 邮箱:ccpitjx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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