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 (2024年11月9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延多于2024年11月8日至1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此访是普拉博沃总统就职后的首次出访,体现了中印尼深厚传统友谊和高水平政治互信。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重要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普拉博沃总统会见。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同为发展中大国、新兴市场国家和“全球南方”主要力量,发展阶段相似、理念道路相通、文化传统相近,两国关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近年来,中印尼关系持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进入共建命运共同体新阶段,书写了发展中大国联合自强、团结协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双方强调,中印尼关系取得宝贵成就,关键在于坚持战略自主、坚持互信互助、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公平正义。两国在过去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建设事业中始终相互支持,也将在未来两国发展新征程上,继承弘扬双边合作优良传统,坚持两国关系正确方向,进一步打造发展中大国精诚团结的典范、共同发展的样板、南南合作的先锋。 三、印尼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认为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为两国合作和地区国家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相信中国共产党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主席祝贺普拉博沃总统就职,高度评价印尼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瞩目成就,相信在普拉博沃总统领导下,印尼将开启国家发展新阶段,在现代化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发挥更重要作用,朝着“黄金印尼2045”目标加速迈进。 四、双方指出,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南方”声势卓然壮大,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势不可挡。中国和印尼加强团结合作,是全球发展力量的增强,是和平稳定力量的壮大,是世界多极化进程的重要动力。 双方强调,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明年是万隆会议召开7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历久弥新,已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作出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全球贡献。印尼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中方支持“万隆精神”持续发扬光大。双方将共同弘扬以和平、合作、包容、融合为核心的亚洲价值观,赋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新的内涵,奏响“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时代强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方认为,面对更加变乱交织的世界和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挑战,中印尼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有责任携手“全球南方”国家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在世界乱局变局中伸张正义、维护公道,团结一致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捍卫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做地区合作引领者、南南合作举旗者、全球治理改革推进者,彰显中印尼关系的地区和全球影响力。 五、双方决定,将在各自国家发展的新征程上,赓续传统友好,深化战略合作,携手推进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开展更紧密战略协作,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中印尼命运共同体。 双方强调,元首外交为中印尼关系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战略引领。双方将遵循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不断增强战略和政治互信。 双方同意,将两国政治、经济、人文、海上“四轮驱动”合作升级为“五大支柱”合作,增加安全合作为第五大支柱。双方将保持两国元首经常性沟通,进一步完善全方位战略合作布局,夯实中印尼关系的战略根基。双方将进一步完善和评估现有双边对话机制,探讨在更多合作领域建立政府间适当层级的对话机制。 ——双方同意于2025年召开中印尼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作为拓展两国高水平战略沟通和政治、安全和防务合作的首要平台。 六、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 ——两国将坚定支持彼此国家发展愿景与目标。中国和印尼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推进本国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经过不懈探索,两国分别走出了一条基于本国国情、又体现发展中国家共性的现代化道路。双方将坚持战略自主和主权平等原则,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与“黄金印尼2045”愿景深度对接,在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上彼此助力、相互成就,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拓展更多路径选择和实践方案。 ——印尼和中国重申相互支持彼此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反对外部干涉。 ——中方坚定支持印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该原则在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得到确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印尼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印尼认为涉疆、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坚定支持中方为维护新疆、西藏发展稳定所作努力。 ——双方积极评价《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执行进展,将继续推进全方位战略合作,进一步密切两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交往,加强政策沟通和交流互鉴。双方同意进一步挖掘地方合作潜力,鼓励建立更多友好省市关系。 ——印尼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持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将深入开展双多边层面合作,推进三大全球倡议走深走实,并通过其他相互支持的方式,合力共促全球发展、安全和文明。 七、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全方位发展合作新格局 ——双方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作为习近平主席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印尼高度赞赏中印尼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果,高度赞赏这一重大倡议为推动地区和全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决心继续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框架下的合作规划》,结合各自新的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打造合作新亮点。双方高度评价雅万高铁正式开通运营一年多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将继续合力确保雅万高铁高质量运营。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数据链、人才链深度互嵌互融。双方将合力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和“两国双园”建设,拓宽双向贸易和投资规模,扩大本币使用,为双边经贸投资合作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中方支持印尼北加里曼丹工业园开发。 ——双方将合力培育引领全球发展进步的新动能,深入挖掘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合作潜力,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质生产力合作方面抢占先机。中方支持印尼为加快能源转型作出的努力,将同印尼在清洁能源产业、能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更多高质量合作。 ——双方将在矿产领域加强互利、可持续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产能优势互补,签署关于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合作、建立绿色矿产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助力各自发展转型。两国将致力于加强能源转型全球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全球矿产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合力共创互利、可持续的未来。 ——双方认识到加强减灾合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意加强灾害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等合作,重点关注能力建设、卫星技术合作、灾害管理基础设施(救灾物流枢纽)等,致力于通过灾害管理合作项目增强可持续抗灾能力。 ——双方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扩大减贫扶贫、农业及乡村振兴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中方赞赏普拉博沃总统提出的免费营养膳食计划、粮食自主和安全韧性、能源自给等优先发展任务,愿支持印尼落实上述愿景。 ——为加强印尼同中国中西部省份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中国欢迎印尼在成都开设总领事馆。 八、双方将共同致力增进人文交流和人民相亲 ——双方将以2025年中印尼建交75周年为契机,密切人文交流,深化文明互鉴,为中印尼友好事业培养更多参与者、受益者和支持者,筑牢中印尼友好的民意和社会根基。 ——双方将通过提供各类奖学金等方式,鼓励更多本国学生赴对方国家深造,持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在汉语和印尼语语言教学、数字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别是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领域加强合作,密切两国高校智库交流,推动开展师生互访。 ——双方支持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文化艺术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继续办好中印尼媒体论坛,深挖新媒体、新技术在大众传媒领域合作潜力,支持民间和宗教团体加强互访,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体育合作,包括开展运动员互访、运动协会合作、友谊比赛、训练项目等。 ——双方对双向旅游合作恢复并超过疫情前水平充满信心。为此,双方将加强旅游政策协调沟通,出台包括互发多年多次签证在内的更多签证便利化举措,支持双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直航航班和航点,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 ——双方同意落实好两国卫生部门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卫生合作协议,不断提升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及现代医学、医护人员培养等领域合作水平,开展更多姐妹医院建设,鼓励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生产合作,共护两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双方将举办青年领军者对话,增进年轻一代相互了解与互信。 九、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 ——双方强调,海上合作是中印尼全方位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极探讨并开展更多海上合作项目,打造更多合作亮点,共同守护海洋和平安宁,完善海洋治理体系,永葆海洋清洁美丽,实现海洋繁荣昌盛。 ——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灵活务实、协商一致”的原则,遵照双方各自现行法律和法规,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 ——双方宣布,将本着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面重启包括捕捞、养殖、加工、投资、技术在内的渔业全产业链合作,共同促进渔业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中国支持印尼加强自身综合渔业体系和海洋产业产能的努力。 ——双方同意,用好高官级中印尼海上合作技术委员会机制和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在海洋科研环保、航行安全、深海探测、防灾减灾、海上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实施更多有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海上合作项目。 ——双方将积极推进两国海警机制化合作。 ——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尽快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十、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双边防务安全合作新支柱 ——双方一致认为,安全合作是两国高度战略互信的重要体现,中印尼合作格局由“四轮驱动”升级为“五大支柱”,体现了两国对加强安全合作的高度重视。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安全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两军高层交往,完善防务领域对话机制,更加系统有力地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各军种互访和联演联训交流,共同办好首次联合人道主义救援减灾三军联合演习,深化军事院校和智库交流。 ——双方一致认可2007年签署的《中印尼防务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同意依托现有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防务合作。 ——双方将用好禁毒、反恐、移民等领域年度会晤机制,加强执法安全和反恐合作,共同打击制贩毒、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双方相信,上述合作将为地区和平安全贡献力量。 ——双方致力于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合作,将积极开展相关领域培训合作,加强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十一、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地区发展繁荣稳定 ——中方支持印尼继续在东盟地区发挥“领头羊”作用。印尼感谢并欢迎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团结和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重要共识,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不断丰富有意义、实质性、互利的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助力中方关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愿景。 ——双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加快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3.0版自贸协定,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对RCEP联合委员会于2024年9月24日达成的新成员加入RCEP程序表示欢迎。印尼支持中国香港早日加入RCEP。双方欢迎其他有兴趣的申请者加入RCEP。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两国进一步重申《东盟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体现的原则、共同价值观和规范,支持做大做强东盟主导的合作机制,构建开放、透明、包容的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架构。 ——双方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印太展望互利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东盟推动展望主流化的努力,支持落实东盟印太展望四大优先领域,即海上、互联互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合作项目活动,以实现共赢。支持东盟主导的机制,增进互尊互信互利。 ——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亚太和平与安全,反对冲击地区和平稳定、引发军备竞赛的行径。双方重申将根据《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维护东南亚作为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地区的努力,为全球裁军、防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作出贡献。中方愿不作保留地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印尼对此表示欢迎。 十二、双方将共同致力开展更紧密大国协作应对全球挑战 ——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将共同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双方倡导各国走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共同致力于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负责、高效响应的方向发展。 ——双方将坚守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初心,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打造公正、公平、非歧视的贸易投资环境,反对“脱钩断链”,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将共同维护世贸组织发展中成员合法权益。双方重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重要性,反对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规则。 ——印尼祝贺中国成功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中方祝贺印尼举办印尼-非洲高级别合作论坛。两国均高度重视发展同非洲国家的团结合作,将共同致力于壮大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力量,深化南南合作。两国将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协调配合,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公平正义。印尼积极评价金砖国家为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协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期待早日加入金砖国家,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双方认为,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是全球挑战,需要各国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携手应对,共同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全面有效实施。发达国家要进一步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承诺,帮助其提升应对能力。双方强调包括通过气候适应和减少灾害风险等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一致同意最大程度降低气候变化影响以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韧性。双方并认为,打压他国绿色产业发展只会阻碍全球绿色转型进程。 ——双方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军事行动和持续的非法存在及由此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深表关切,强调巴勒斯坦问题是人类良知的最大创伤,对本轮巴以冲突导致人道主义危机表达严重关切,反对并谴责一切违反包括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在内的国际法的行为,呼吁全面停火刻不容缓,强调必须解决冲突根源问题,国际普遍认可的“两国方案”才是根本出路。双方重申,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充分行使民族自决权的正义事业,坚定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双方重申致力于推动落实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第A/RES/ES-10/24号决议。印尼高度赞赏中方近期推动巴勒斯坦内部和解取得突破。中国赞赏印尼通过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在多边场合积极协助等方式,持续向巴勒斯坦提供支持。双方将与志同道合的国家一道,为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作出努力。 ——双方强调尊重人权的重要性,主张应当珍视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各方在多边人权领域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将人权政治化、双重标准以及打着人权的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共同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访问期间,双方签署海上共同开发、渔业、矿产资源、绿色矿产、水利资源、海事安全、合格评定、蓝色经济、住房以及印尼鲜食椰子输华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四、普拉博沃总统感谢习近平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时再次访问印尼。两国元首将保持经常沟通,为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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