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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储备小麦订单落实和订单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南湖区、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事业部,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储备订单小麦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浙粮〔2025〕10号)精神和《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浙粮〔2022〕21号),结合嘉兴实际,现就做好市本级2025年省级储备小麦订单落实和订单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订单对象

    市本级区域内小麦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有意愿接受订单的种植户(含专业合作社)。

    二、订单数量:3540吨。

    三、收购质量

    2025年当地生产的新粮,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中等(含)以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标限量规定。

    四、收购价格

    视省内市场收购情况确定,具体另行通知。订单收购的小麦省财政给予每50公斤30元奖励,每亩最高奖励150元,奖励资金在收购结束后按实际售粮数由财政直接支付。

    五、收购资金

    由市农发行根据省四部门联合文件(浙粮〔2025〕10号)下达的委托收购计划,按实际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核发贷款。

    六、订单程序

    (一)统计订单农户。由各区确定专人负责,部署落实到各镇(街道)和行政村,认真统计并核对有订单意愿种植主体的土地承包(或流转)面积、小麦种植面积等有效证明和相关信息,并做好本辖区的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粮食物资局。

    农户已有良种订单的需扣除种子繁种面积。

    (二)订单公示

    市粮食收储公司根据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2025年小麦订单收购农户种植面积统计表》,按照省委托订单数量测算亩均订单标准,据此计算确定各拟签约农户的订单数量,分别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拟签约农户姓名、所在镇(村)、小麦种植面积和订单数量等。

    (三)订单签约

    市粮食收储公司根据公示确定的拟签约农户订单数量,及时做好与农户订单签约工作。同时将订单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其他

    (一)各区、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储备粮订单政策宣传工作;市粮食收储公司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订单小麦收购各项工作、收购结束后及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提供订单小麦奖励发放分户名册。

    (二)订单农户如发生以不正当手段虚报种植面积和以外地粮源顶抵当地粮源、陈粮顶抵新粮或用订单外粮源顶抵订单内粮源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相应订单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以后三年所有订单粮食签约资格。

    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市分行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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