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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粮食市场化收购主体: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的通知》(嘉市粮发〔2024〕15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本级粮食收购备案在册且已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企业,2025年度收购市域内种植粮食并按要求上报粮食收购进度的粮食市场化收购主体。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9日起至2月14日。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收购主体2025年度用于收购的银行贷款合同; 3.收购主体2025年度收购发票; 4.《2025年度市本级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申报表》(见附表);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粮食市场化收购主体于2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整理后一式两份交至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金德明,联系电话:13567396475。 要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将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专项审计后确认贴息金额。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度市本级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申报表.doc 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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