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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将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2019年修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加强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经营者办理备案,现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备案的方法及流程作一公布,请相关经营者遵照执行。 1.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点击“请注册!”,注册完成后,返回此页面进行登录。 
2.填写“账号信息”以下内容,完整填写后,点击“注册”。 

3.用注册完成的统一平台账号登录之后,选择“我的业务”中的“增加应用”,点击“绿色流通服务”后面的“申请”。 
4.申请账号成功后,登录系统,选择“进入应用”。 
5.选择“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端口。 
6.填写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表。 
7.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应用”。 
8.填写备案申请表。首次填写备案申请表,选择左侧菜单栏“企业备案”中的“备案申请”,点击右上角的“+备案申请”。 
9.查看、修改、打印备案申请表。公示30天期满后,自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10.上报企业经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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