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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15:26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武义县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嘉兴市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生产攻坚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开发区(园区)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是否落实,基础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是否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各类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消防、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台账;是否设立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开展相关培训、辅导、演练、检查等安全活动;是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消防、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等。

二、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商务(经商)局要结合开发区(园区)实际,明确检查重点、任务措施、具体方式,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着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二)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市级商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各地检查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三)确保闭环整改到位。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开发区(园区)属地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发现问题的持续抓好整改,并于6月2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附件1、2)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章淑婷、任伟杰;电话:15757310915、18857381590。

附件:1.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表

2.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汇总表

嘉兴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表

开发区(园区)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问题隐患内容:

整改限期:

检查对象签名:

附件2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汇总表

县(市、区)

开发区(园区)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期限和进展情况





































嘉商务发〔202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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