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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评全省优秀

时间:2024-04-09 14:39  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2月28日,省粮食物资局召开全省粮食物资工作会议,海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评“2023年度全省粮食物资重点工作推进优秀单位”,并作为全省6家优秀单位之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2023年,我市多项粮食物资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为全省粮食物资工作探索了海宁方案,提供了海宁经验、海宁模式。

试点干粮流向监测,提升粮食安全决策水平。2023年我市承担了省干粮流向监测试点工作,在晚稻收购期间,优选市内6家骨干粮食烘干中心作为监测统计试点单位,主要监测粮食烘干后流向目的地和收购市场行情。一年来,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基本掌握了干粮流向并加强监测统计数据分析运用,为全省干粮监测、推进产销合作、粮源溯源、市场管理等工作提供海宁经验。

试推现代粮食收购服务体系,提升粮食收储服务能力。2023年根据省建设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工作要求,我市积极参与试点,制定出台《海宁市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粮食收购领域改革创新,整合收购服务资源,试点创建社会净粮中心,全省首创净粮交售入库可享受自烘奖励100元/吨政策,为全省推动现代收购服务建设提供海宁模式。

超额完成省定粮食储备任务,压实粮食安全应急基础。在省定5.69万吨储备规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共落实储备规模5.86万吨,超额完成任务。同时全面优化储备品种结构,落实小包装成品油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年内完成“浙江粮仓”粮库信息化改造全覆盖任务,实现收储一体化AI监管。

全面推动社会化储粮试点工作,构建粮食安全第一防线。根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率先制定社会化储粮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对184家单位食堂开展排摸核定,定期督查落实15日储备要求,推动各镇、街道开展社会化储粮示范村(社区)创建。2023年,全市试点落实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稻谷7000吨,为全省试点储备规模最大县市,为全省推动社会化储粮试点探索海宁方案。

加快推进迁建粮库项目建设,超额完成投资计划任务。根据省“千项万亿”工程重大粮食物资应急储备项目要求,2023年,海宁市中心粮库与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项目开工,项目概算投资3.85亿元,设计总仓容4万吨,建成后全市国有储备仓容提升至11万余吨。2023年,省下达项目投资任务为1.25亿元,实际超额完成达1.6亿元,为嘉兴市耕保粮安责任制考核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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