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联审会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南湖、秀洲、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门审核转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和会议评审,确定申报主体多维度综合评分为96.5分。拟按照《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嘉政办发〔2023〕51号)和《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操作细则(试行)》(嘉商务联发〔2024〕6号)文件规定进行奖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异议人情况介绍、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关系、存在的异议、具体理由、证明材料及诉求等)。异议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期截止到2024年10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611357(商贸流通处),82084668(机关纪委)。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 邮编:314000 嘉兴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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