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务厅发布《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工作的通知》,对外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申请做出新规定:企业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中填报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信息后,县(市、区)外资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同步报送《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申报单》至区市外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而后报送至省商务厅,再由省商务厅对申请项目进行确认。此前,只需县(市、区)外资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系统进行项目内容填报上报省厅比对即可。 近日,桐乡市商务局为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印染生产线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增资项目进行了鼓励类项目的申报。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设施,引进国际先进的在线自动实验室系统、粉体助剂自动称料、化料系统、染料储存和手动称重系统、全自动粉体染料称料储存化料输送系统,实现印染生产数字化管理、印染参数在线智能化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档次,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生产。预计年产值1600万元,利税604万元。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第43项。 在得知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需要申报鼓励类项目之后,商务局工作人员并做好全程跟踪指导服务,为企业进行流程指引、疑难解答。对于企业经办人员不熟悉流程,在网上填报中遇到不知道如何解决的情况下,主动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填报《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申报单》盖章报送至嘉兴商务局进行复核,继而由嘉兴商务局报送至省厅。我局工作人员外资系统直接投资鼓励类项目比对模块中及时填写企业鼓励类项目信息并上报省厅审核比对通过,让企业快速拿到了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