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月,“民营经济”反复出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 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顶层设计,7月1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被称为“民营经济31条”,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并提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为使《意见》更好落地落实,多部门于8月1日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举措。 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可谓空前。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对民营企业而言,信心贵比黄金。下一步,如何充分释放政策效应,逐步扫清民营经济面临的发展阻碍,让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有更强的获得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国际商报就此邀请业内权威人士共同探索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思路。 专家圆桌 周汉民 全国政协常委、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徐洪才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 刘 典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 张奥平 经观未来研究院院长 (排名不分先后) 1.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哪些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看待《意见》出台的时机?《意见》回应了民营企业哪些关切? 徐洪才:《意见》的出台具有特殊的现实背景。从上半年的经济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正在平稳复苏,但内生增长动力仍不足,需要我们对未来中长期发展重新进行审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民间投资36条”,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被称为“民营企业28条”,加上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民营企业31条”,共有131条,显示出中国对民营企业的强大支持。 此次出台的“民营企业31条”是为了解决当前经济动力不足的问题,弥补短板,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也是为未来中长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源泉,因此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很多举措都细化到了具体操作层面。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虽然我们经常讲民企、国企、外企一视同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确实不同程度地感觉到存在某些不公正、不公平待遇。《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刘 典:民营经济一直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挑战的出现,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压力在加大,主要是资金链紧张、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环境复杂、受外部环境影响等。 在此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给出了清晰的回应和应对措施,是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导向性文件。 张奥平:当前民营经济面临内外部需求收缩的新形势以及预期不稳的新挑战。《意见》的出台处在民营经济信心恢复的关键时间窗口期,不仅明确指出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而且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法治保障等六方面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关切。其中第四部分“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更是指明了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方向,如培育“专精特新”,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等。这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确定性的发展机遇。 周汉民: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56789”的重要贡献。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均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此次《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一定位凸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也有力驳斥了之前存在的对民营经济的误解。下一步,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2.“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是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一个新提法。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到此次会议提出的“活跃资本市场”,您认为这传递出怎样的信号,将给民营经济带来怎样的影响? 刘 典:过去,“健全资本市场”的核心关注点在于建设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框架,强调资本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活跃资本市场”则更强调市场的活力和流动性,以及对投资者信心的重视。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将给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首先,活跃的资本市场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意味着更多的资金来源。民营企业经常会遇到融资难问题,而资本市场的活跃化将给予这些企业更多的机会去吸引投资,缓解资金链紧张的问题。尤其是在创新和技术研发方面,活跃的资本市场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强大的支持。 其次,活跃的资本市场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资本市场的活跃不仅会带来更多的资金,也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思维和商业模式。这对于民营经济,尤其是高科技和创新型企业而言非常重要。 再次,活跃的资本市场将提升民营企业的市场地位。随着资本市场的活跃,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将会有机会通过上市等方式提升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在与其他类型企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最后,活跃的资本市场会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将提升。 总的来说,新的提法及政策代表了政府对民营经济更高的期待和更大的信任。活跃的资本市场、提振的投资者信心将会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使其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加活跃、更有活力、更加健康的民营经济。 张奥平: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较为罕见地提及资本市场,并指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资本市场一端连着资产端(行业优秀企业),一端连着资金端(投资者),活跃资本市场有助于市场信心总体恢复,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通科技与产业的重要一环。此外,《意见》指出“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活跃资本市场以及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将稳定企业资本化预期,将促使创新型企业更高效地实现长期价值化发展。 3.《意见》提出,要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并明确了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等具体措施。您认为民营经济还有哪些潜力亟待释放?如何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周汉民:《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和经营主体的关心,构建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统性制度框架,极大振奋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从对民营企业的走访调研来看,企业普遍对《意见》中的举措表示欢迎,期待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要素获取、产权保护等关系到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上加大落地、落实、落细的力度,稳定信心、增强预期,共迎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 刘 典: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中央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判断: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因此,提振信心是当前经济工作最重要的一环。信心上去了,投资和消费也会水涨船高。民营经济具有很多的潜力等待释放。 首先,民营经济在促进城镇化进程中具有巨大潜力。预计到2035年前后,我国的城镇化率将提升到75%左右。在这一进程中,民营经济可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支持新城镇居民的工作与生活,帮助城乡居民实现平等参与和公平共享,从而大力推动城镇化进程。 其次,民营经济在创新领域的领跑地位十分突出。据统计,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50%左右,全国65%左右的发明专利、70%左右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产品创新都来自于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目前在智能制造、大数据、物流仓储、生物健康等领域牢牢占据领跑地位,显示了民营经济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巨大价值和潜力。 再次,民营经济有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随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民营经济正在逐步融入全球经济,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重要力量。对内,民营经济在扩大国内消费、稳定就业、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外,民营经济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优化全球资源配置,也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重要支持。 最后,民营经济在提振信心方面具有巨大潜力。民营经济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创造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岗位;民营经济不断加大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推动了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这些都大大增强了市场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 《意见》针对民营企业推出的相关措施给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提振了市场信心。全社会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力,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提振市场和社会信心。 徐洪才:中国经济可持续平稳向好发展的态势没有改变,未来保持中高速增长值得期待,民营企业可积极参与进来,共享三大机遇:第一,城镇化还有“下半场”。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刚达到65%,预计到2035年前后将提升到75%左右。第二,数字化转型也迎来了窗口期,全球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应用蓄势待发,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消费场景的不断创新不仅将拉动新的投资,也会促进新的消费。第三,中国老龄化社会已经来临,从供给侧来看,与之相关的养老健康服务体系还存在些许短板,未来对这一领域的投资有望增加,改善养老健康服务供给,进而创造新的商机。 《意见》强调“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民营企业,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此背景下,民营企业应趁势而上,借助政策东风,抓住新的商机,在带动就业、增加收入、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出自身独特的作用。 4.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注意到,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下阶段如何做好民营经济“稳增长”和“防风险”两手抓?如何让《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举措效果得到充分释放? 周汉民:新政策举措出台后,精准落实尤为关键。一是从法律和制度上落实“三个平等”。《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建议认真梳理、系统总结这些举措以及之前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将一些行之有效、已落地的做法和创新性探索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研究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可行性,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从而以更健全的法治环境,更有效地回应广大民企的殷殷期盼。要以重大事件为引领,最大程度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最大幅度释放政策效应。 二是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国家发改委提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一方面,要加快清单的发布节奏,努力破除隐性障碍和壁垒约束,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国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世界各国日益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落实公平竞争,并逐步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移。因此,要继续用好负面清单,努力建立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体系,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刘 典:一方面,为实现“稳增长”目标,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继续推动民间投资。明确目标并分配资源,深入理解新的经济情况和问题,创新性地制定并实施政策,以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防风险”的任务需要我们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确保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而言,需要持续优化和调整经济政策,以破除阻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信心。需要与企业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同时,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 以上两个目标并不互相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稳定的增长有助于抵御风险,而对风险的防范则有助于实现稳定且健康的增长。因此,在下一阶段,需要将“稳增长”和“防风险”视为同样重要的目标,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管,以确保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徐洪才:将《意见》中的相关举措宣传到每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心中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各级、各地区的政府部门加强学习和贯彻落实。过去营商环境方面出现一些弊端,大多是因为政府在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活动时存在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因此要更好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同时,整个社会要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鼓与呼,使优秀民营企业家拥有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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