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会展经济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提质商品消费的带动作用,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促消费的若干举措》。 立足浙江产业、开放、市场、区位等优势,加快推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跟着会展逛浙江”品牌,放大会展经济促消费效应。 高质量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2个国家级展会和省级展会,加快形成辐射国内、链接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完善展会评估机制,提升促消费成效的评估权重,培育更多拉动消费成效明显的展会。 发挥我省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平台作用,用好浙籍侨商侨团资源,积极邀请境外优质展客商参加在我省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提升展会国际化水平。鼓励各地以境外展商占比10%为基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政策支持,逐步提高境外展商占比。 鼓励各地结合展位数、展览面积、单个展览日均入场人次,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地注重提升省外人员参展观展规模,结合单个展览活动省外人员占比,给予额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饭店推出针对性优惠措施,承接大型商务会展相关服务。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动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举办与主导产业契合度高、辨识度强的会展活动,加快打造“一业一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工贸联动发展,持续开展“十链百场万企”活动,吸引不同产业人群集聚。 支持各地引进世界商展百强、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会等国际知名展览项目。鼓励各地对符合我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新兴和未来产业领域专业展会,以及知识产权等主题展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主办单位创新办展模式,策划举办自办展。 积极承接外贸优品中华行系列活动,助力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鼓励各类展会设立“内外贸一体化”专区,对参展企业按政策减免展位费。积极推进“跨境电商+会展”,释放“买卖全球”优势,推动浙江制造业优质产品出海。鼓励各地联合平台企业,推广“线下展+线上买”模式,给予减免流量费用等支持。 重点打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字新品首发专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特色商品首展专区”两大平台,建立首发产品“展前对接—展中发布—展后落地”服务闭环。鼓励各地在单个消费类展会中,根据参展企业产品首发首秀首展数量和质量,提供展位保障等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依托会展项目发展“票根经济”,推出餐饮、购物、文旅、演艺等特色服务优惠措施,推动会展同文旅商演赛等业态融合,实现会展经济同演艺经济、赛事经济等协同发展。鼓励各地推出一批“赛事+展会”品牌活动,支持各地举办体育类专业展会,提升浙江体育赛事、浙产体育装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各地大力培育“会展+农业”经济,围绕名优茶叶、精品水果、特色畜禽、名优水产等地方优势产业,举办一批专业性展会,推动更多浙江农业品牌产品进入千家万户、畅销国内外市场。 鼓励各地在会展活动期间,举办“浙里来消费”等促消费主题活动,配套发放餐饮、住宿等消费券,更好发挥消费券撬动作用,进一步挖掘餐饮、住宿、购物等消费潜力。 指导各地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区位条件、交通流量等,规划建设会展场馆,做到定位清晰、规模适宜,坚决防止贪大求洋、过度投资。指导各地推进展城融合,加强会展场馆与周边区域国土空间、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等规划的协调互补,增强会展场馆的辐射带动功能。对符合条件的新建会展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专项债支持。鼓励各地盘活国有文化、体育、商贸场馆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着力提高场馆使用率。 聚焦会展经济发展规划、会展场馆规划布局、会展活动筹备组织等重大问题,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打通堵点、消除卡点,汇聚攻坚克难合力。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整合、集成、优化现有政策,发挥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同效应。探索电子围栏等大数据手段的实践应用,做好会展业统计监测。 规范党政机关会展活动备案审批,支持各地优化会展项目前置审批流程,建立“一站式”审批备案机制。迭代“浙里探馆”数字应用场景,提升办展便利化水平。创新入境展品查验监管模式,优化境外展品出入境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与各驻华使领馆沟通协调,为重点企业和重大展会团组提供“一对一”服务,切实提升签证办理效率和获签率,对于紧急来华的参展人员,提供24小时口岸签证服务。推进通关便利化,对境外来浙参展人员,可凭邀请函件集中办理入境手续。实施过境免签预审机制,推行临时入境许可受理签发和入境手续一次办结。探索外国参展商个人信息与入境信息的一致性审查服务。 发挥会展业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带动“腰部”企业、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对新入库规上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会展业企业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策展、组展、引展、办展水平。支持高校优先设置会展业相关学科专业,加强核心课程、教材、师资和实践项目建设,创新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复合培养人才模式。鼓励高校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办好会展业高级人才研修班。支持举办大学生会展策划大赛,成立会展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做好国际会展业高端人才引进工作。 支持各地在会展活动期间,推行交通扩容措施,鼓励加密场馆周边公共交通班次、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适当增加场馆临时上客点和公共车位资源。畅通场馆与周边商业设施、景区景点等连接,鼓励开通接驳公共交通线路。鼓励各地在会展场馆及周边区域设立临时支付服务点,开展外卡、移动支付、外币兑换等受理改造,为境外人员提供多元支付服务。鼓励各地离境退税商店在会展场馆设立退税网点,便利入境消费。
为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浙江省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会展经济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提质商品消费的能力水平,结合浙江省实际,省商务厅等18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促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目前,《若干举措》已经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27日正式实施。 《若干举措》立足“集聚消费人口、打造消费场景、实现消费联动、做好消费保障”四大导向,研究提出推动浙江省会展经济和促消费工作有机融合的政策举措,为加快浙江省消费转型升级贡献会展力量。 (一)打造会展促消费的新指引。《若干举措》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会展经济促消费专项政策,为全省各地发挥会展平台作用、带动消费增长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引。 (二)培育消费转型升级新引擎。《若干举措》坚持“会展+消费”的核心逻辑,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会展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打开消费人群、消费市场和消费场景的发展新空间,为消费转型升级提供更大助力。 (三)实现浙江省展览业新发展。《若干举措》从提升会展品牌化、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等多个维度提出政策举措,有力推动浙江省展览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出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新思路。围绕开放强省部署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展会影响力和拉动力”工作目标,从提升会展品牌化、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等维度,为会展经济促消费、促开放提出具体部署。 (二)提出会展经济促消费的新路径。研究梳理会展经济对消费的三方面拉动作用,创造性提出会展活动对消费促进作用的工作路径和抓手。 (三)提出加强政策实效的新举措。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升促消费成效评估权重、发展会展“票根经济”、探索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和政策统筹机制、凭邀请函件便利通关、支持高校开设会展业相关学科专业等举措。
|